日前,山東省財政廳、教育廳印發(fā)《關于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正式出臺山東學前教育生均財政撥款制度。至此,山東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實現(xiàn)生均撥款制度全覆蓋,為各級各類教育改革發(fā)展提供了有力的經費保障。
據了解,山東省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最低標準確定為每生每年710元,自2018年起正式執(zhí)行,確有困難的市、縣(市、區(qū)),必須在2020年以前落實到位。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重點用于保障幼兒園正常運轉、完成保育教育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務等方面,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、償還債務等方面。學前教育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制度的建立,將整體提高幼兒園經費保障水平,有助于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,有力推動學前教育事業(yè)持續(xù)健康發(fā)展。